敬告各位同學
很抱歉 以下的內容將是本協會及我個人所發出最嚴重的敬告
有得罪的地方 還請多多包涵
今天聽到由我目前任職的旅行社直屬長官告訴我 今年12月的
日本面試及實務研修團的團費8天7夜對學生收高達4萬多台幣
的團費有疑圖利學生的傳言 當下是非常非常的生氣憤怒 !!
也立即報告在東京的會長等相關單位長官知悉 在方才得到指示
以MAIL 方式鄭重告訴曾是本協會的學員(不管是通譯案內士
或是日本國內旅程管理主任) 之相關課程的學生
1. 一旦此一不實的相關內容流言是來自本協會學員 將會依循法律途徑
以汙衊毀謗之名提出告訴 並不以和解來解決之
* 這將會關係到日本方面來台提告的訴訟 其龐大訴訟費將由此人負擔
2. 一旦得知曾是本協會的學員且已取得通譯案內士證照或是
日本國內旅程管理主任證照者 將會由協會主動向日本國土省及
日本旅行公會(JATA) 提出取消在日保證人之代理 及 掛名在日本旅行社
從業人員的資格
以上兩點 請自行在此周9月27日前 以MAIL 或是電話 告訴我 你是誰並認錯
此謠言的散佈 一旦等查明才來認錯 哪對不起 不是看我接不接受 而是
要看日本方面是否接受您的道歉
協會致力於教導各位在觀光業方面的基本知識 讓各位可以順利考上應考
的證照 甚至也在相關工作方面 可以引介就大力的協助 或是在找工作
方面盡可能的協助 並未跟各位領取報酬等費用!!
在每年12月 因赴日參加面試順便帶各位做實務研修團 其所收費用一律都是
台幣+日幣的方式收取 且不須參加的各位來負擔村上及張老師的費用
如果這樣的方式有異議的話應當在參加前就應當申訴 而非在事情過後 或是
在要出發前用流言方式 惡意中傷本協會及我個人村上的名義
對不起 ! 您中傷的不是一個小小的單位 而是跨國性的社團法人
希望做此事的人可以在本周內來信告訴我 或是 用任何方式去將這些不實的
流言 擺平 澄清! 不然所牽涉的範圍絕不是這樣不了了之 請三思
以上
此一聲明稿同時PO在協會部落格及臉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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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感謝。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向當地的 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感謝。 〔備註:本人有按鈴申告,也已經向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法院提出告訴了。〕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 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 一部分申訴內容: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的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的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19.2.1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的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還要繼續包庇縱容他們作亂到什麼時後?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艦的能力,而且他們的所做所為可以很輕易地就造成悲劇,各位怎麼可以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傷亡之慘重和現場一片狼藉的情況,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麼可以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了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的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及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各位立法委員與各位監察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已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除干擾暨為民除害呢?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李家豪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7年度他4863字第075684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吳佳美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7年度他6112字第089327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廖榮寬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請問 各位立法委員、各位監察委員與各位政府官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已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除干擾暨為民除害呢? P.S.:誠如劉文甫所言,“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9.2.11 ========================================================================================== P.S.: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那個台灣大學畢業的劉文甫,立刻結束這場鬧劇吧! P.S.:一個提議:劉文甫使用某一款型錄的人造衛星武器干擾不休,也已經有超過10年了, 美國政府怎麼可能至今仍然全然不知呢?為何不請 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的 酈英傑處長與 美國的亞太助卿出來作個確認和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感謝。 P.S.: 我不向法院提出抗告,將來司法方面恐怕會以涉案檢察官的偽證為準,而宣判第三者有罪。本人向法院提出抗告之後,反而讓本人與大家為敵了,將來司法方面也不免要作出一些不公不義的判決出來。 我早就已經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向法院提出抗告了,為什麼到現在還在干擾不休?只因為劉文甫、安祿金、雅虎這些涉案人都是身分特殊的American,而本人的籍貫卻是中國的福建省安溪縣,所以各位就一定要我頂罪,是這樣嗎? 不告不行,告了也不行。既然有“江湖奧步”,卻又不敢實行,寧可繼續包庇犯罪,也不願意解決問題,這不是很荒謬嗎?又這種情況也未免太諷刺了吧!請問各位,我們的政府究竟還要縱容他們幹下多少件的國際事件出來,才肯結束這場鬧劇呢? P.S.: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Good luck.“Over!”Please.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19.2.11〕 林清海 2019.7.31